The membership Guide

邀请函


尊敬的新能源产业单位负责人:

作为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和首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城市,深圳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陆续出台《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及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大力扶持,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政策环境越来越友好。

新能源汽车在深圳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商业模式创新空间。截至2018年底,深圳新能源汽车累计注册登记数量27万辆,仅占机动车总保有量的8.1%,新能源汽车仍具有巨大的增长空间。此外,由于日益趋严限牌、限行和环保政策,以及深圳新能源汽车消费环境趋于成熟,在物流、通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分时租赁及家用车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成为主流的选择。而不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也必将带动新的商业模式的创新,以及充电桩、动力电池制造及回收利用、售后服务和金融保险在内等新能源汽车关联产业的发展。

为抓住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共襄盛举,深圳市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中心(以下简称“推广中心”)衷心希望在深圳开展业务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动力电池制造企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充电桩制造汽车、充电桩运营企业、售后维保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保险金融服务企业等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企业积极加入推广中心理事会,尽快形成合力,关注、支持、参与我市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应用等工作,把握机遇,踊跃筹谋献策,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共同推进深圳新能源车辆推广工作,实现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推广中心将以“营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氛围,争取更加有力的扶持政策和公共资源,加强成员之间的合作交流,加速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为宗旨,将致力于:“代表成员的利益、维护成员的权益、协调成员的关系,以促进成员相互之间的合作,增进双方沟通,扩大商业合作和投资创造机会。实现成员间的资源共享、人才互补、技术和产品合作,并就影响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共同进行研究、攻关,实现共享成果、共同进步;协助成员单位开展产业标准的跟踪、研究及推广工作”。


    我们期待贵单位的积极参与支持!

                深圳市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中心

                         


深圳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中心理事会入会条件、审批程序

一、申请加入推广中心理事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推广中心的章程;

   2、有加入推广中心的意愿;

   3、自觉遵守推广中心制订的行规、行约;

   4、按照推广中心规定全面、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资料;

   5、按照推广中心规定缴纳会费,参加中心活动;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与新能源产业链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二、会员入会审批程序

   1、凡申请入会的企事业单位,必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并提供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等有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2、推广中心在审查相关材料后,决定是否批准为正式会员;

   3、经推广中心审批后,组织召开新会员会议,颁发理事会成员证和理事会单位牌匾;

   4、上报民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