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能源汽车推广新政

发布时间:2020-04-13  作者:管理员  查看人数:946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要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动各地区按规定将地方资金支持范围从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公交。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完善城市物流配送停靠、装卸等作业设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推广网上申请办理,对纯电动轻型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

以下是《实施意见》原文部分内容:

(十三)鼓励使用绿色智能产品

健全绿色产品、服务标准体系和绿色标识认证体系。以绿色产品供给、绿色公交设施建设、节能环保建筑以及相关技术创新等为重点推进绿色消费,创建绿色商场。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动各地区按规定将地方资金支持范围从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公交。大力推进“智慧广电”建设,推动居民家庭文化消费升级。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信息产品。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加快完善机动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回收网络。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奖励与强制相结合的消费更新换代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以旧换新,合理引导消费预期。促进机动车报废更新,加快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实施指导意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消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电商物流节点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网络统筹布局、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综合物流中心。完善城市物流配送停靠、装卸等作业设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推广网上申请办理,对纯电动轻型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加快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生产基地、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社区菜市场、末端配送网点等建设,加大对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预冷等一体化集配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铁路局、民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另外,本次《实施意见》主要特点有:一是整体性。不同于以往政策仅针对部分专项领域,此次《实施意见》有利于更好破除制约消费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二是连贯性。《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融入了当前新型消费发展中的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鼓励消费者使用绿色智能产品等领域提出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三是协同性。《实施意见》先后多次会商征求了30多个部门的意见,最后由23个部门联合印发。政策内容涵盖多部门职能,多措并举,统筹推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实施意见》全文请点击下方网址

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tz/202003/t20200313_1223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