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提出,加快推进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加密、优化;普通干线公路同步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具备条件的已建服务区逐步增设充电基础设施。
普通国道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总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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