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其中提及:
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强化广州、深圳“双城”联动,打造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出台省级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措施。制定省级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措施,探索实施省级行政管理权限负面清单。推动出台深圳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放宽产业、投资、等领域市场准入。加强深圳与大湾区其他城市协调合作,推动建立区域互动、优势互补的改革联动机制,加快实现协同对接。
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制定《广东省2021年提振重点消费的若干措施》。加快取消汽车等领域行政性限制消费的规定,重点推出春季汽车消费节等。
分区域分行业推动碳排放达峰。出台《广东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广东省深化碳交易试点工作方案》。推动重点行业提出达峰目标和行动方案,鼓励珠三角有条件的城市提出率先达峰目标。扩大碳交易控排行业范围,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市场。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出台《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以“十四五”规划引导重大项目建设,条件成熟的重大项目按年度实施,包括现代汽车燃料电池项目动工建设等。
推广新能源交通运输。统筹协调推进船舶LNG动力改造和LNG加注站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广东水运绿色发展,出台《广东省内河船舶LNG动力改造实施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
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
分工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府办公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