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警统计数据显示,仅2018 年上半年,深圳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伤亡类交通事故共 11 宗,造成 5 人死亡、6 人受伤。近几年来,深圳市涉及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比例相当惊人。
图|快递电动三轮车
电动三轮车一直以来没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明确相关技术要求,且又不在机动车产品公告中,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电动三轮车不能办理注册登记和上牌,所以目前在深圳道路上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全部属于违法使用。而且电动三轮车也带来了多方面的社会负面影响。
作为机动车密度全国排名第一的城市,深圳市的道路资源也整体趋于紧张。据调查发现,目前深圳市90%道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绝大多数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电动三轮车由于自身车速性能及其行驶的随意性,在行驶过程中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均产生较大干扰,影响了机动车的车速。由于装卸货的需要,电动三轮车更容易聚集,造成交通拥堵。
因此,无论从提高道路利用率,缓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保障城市交通的通畅与协调的角度上讲,还是从预防和减少由电动三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以及自燃事故等角度考虑,替换掉电动三轮车都势在必行。而使用微型纯电动物流车或者试点无人驾驶物流车来替换电动三轮车无疑是可行的选项。近期,推广中心就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了建议,希望未来2年内用微型纯电动物流车将全市快递业电动三轮车置换掉,并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居民区试点无人驾驶物流车。
微型纯电动物流车具备一切机动车的属性,属于合法合规产品,且车辆的安全性、舒适性均有保障。当然,新能源汽车的购置成本要远高于快递电动三轮车,提前淘汰快递电动三轮车,置换成微型纯电动物流车,将给快递企业造成巨大的额外成本。因此,推广中心也建议能给予更多的优惠措施,弥补微型纯电动物流车相较于电动三轮车的成本劣势。
图|微型纯电动物流车
未来汽车也将会朝着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和共享化方向发展,而无人驾驶技术将是汽车智能网联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快递业末端配送业务场景中,货物运输主要体现为少批量、多批次、短距离和大量的往复运输等作业特点,因此,特别适合采用无人驾驶车辆来完成。考虑到目前无人驾驶方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推广中心建议,深圳市可以在“绿色物流区”内选取具备一定条件的居民区进行试点,为未来车辆智能网联技术的发展积累实践经验。
图|无人驾驶快递车
在快递物流中,快递末端投递是其的重要环节,也是惠及百姓、服务民生的重要体现。使用新能源电动物流车或者试点无人驾驶快递车来从事快递末端配送,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将是电动三轮车所无法比拟的。